當你的喜歡不再是一種需要

  最近有個朋友跟我說,她老公是一個很單純、每天都過得很開心的人。剛認識的時候,她就感覺到這個人跟她過去的男朋友們都不一樣,就只是很喜歡她、很想跟她相處。他想結婚,可是也不會勉強她一定要怎麼做。跟他待在一起,她覺得很放鬆、很開心、很想跟這個人一直相處下去。這個人沒有要跟她要什麼,就只是很快樂,然後把自己的快樂分享給她。即使他們吵架了,她老公也隔天就不在意了,然後繼續跟她很開心的相處。

 
  所以她很想跟他在一起、很想嫁給他。
 
  大部分為情所困的人都做不到這一點。對他們而言,喜歡不是一件快樂的事,而是一件令人苦不堪言的事。好多學生都告訴我,喜歡一個人好痛苦、愛一個人好痛苦。我看著他們,只覺得被他們喜歡的人也好痛苦。因為他們的喜歡一點也不快樂,他們的喜歡是一種需求,需要別人來填滿自己、來愛自己的需求。
 
  我們在高價值女人養成班跟超完美男人養成班裡,都花了一段時間特別來說明「想要跟需要」的差別。「想要」是:如果有的話很好,我會非常開心,但沒有也沒關係;「需要」則是:有的話會讓我不再痛苦,但沒有的話我會非常痛苦。我們想要名牌、名車,但我們不需要它們,沒有它們,我們不會痛苦到每天睡不著覺。我們不想要水和空氣,但我們需要它們,沒有它們,我們會直接死亡,但有了它們,我們也不會覺自己很幸福。
 
  我們的喜歡大多是一種從自己出發的需要,我們需要別人來填補我們內心的空虛、不安、寂寞,所以我們不斷的跟別人索求。我們要別人的關心、要別人的熱情、要別人也喜歡我們、要別人讓我們感到安全。這種喜歡很不快樂,它讓我們陷入了得不到的痛苦之中,也讓對方感到龐大的壓力,雙方都沒辦法在這樣的喜歡裡感到舒服自在,導致喜歡變成了一種折磨。
 
  因為需要而開始的戀情,就像我們只有很渴的時候會對於有水喝感到感激一樣,會在一開始因為被填滿了、不再痛苦了,而產生對比出來的快樂,久而久之,我們習慣了「不痛苦」,於是開始感到無聊、倦怠。接著我們不會再因跟對方相處而感到愉快,我們覺得一切稀鬆平常,兩個人能在一起也不是什麼值得感激涕零的事,於是我們回歸到自己的生活,不再聆聽對方、不再想見對方,因為我們的需要已經被滿足了,就像我們已經習慣有空氣一樣,我們不再感恩有空氣這件事,只覺得一切都很應該,沒有特別快樂,但也不感覺到痛苦。但當某一方決定要離開之後,我們又因為需要不再被滿足而感到痛苦,突然覺得對方好重要、不能沒有對方,就像被丟到真空環境後,突然對空氣產生大量的需求感一樣。
 
  因為需要所以戀愛,就會像上述一樣週而復始的循環,沒有人真的因為這樣的戀情感到快樂,只是所有人都因為離開會感到痛苦,所以選擇不離開。在這樣的關係裡,充滿了佔有、嫉妒、憤怒、不安、控制,它讓我們以為自己很安全,其實只是讓自己陷入長期的痛苦關係之中。
 
  當我們的喜歡不再是需要,而只是單純的想法時,就能接受別人有自己的選擇。而不管對方的選擇是什麼,我們喜歡與否都是自己的事,這時候喜歡就變成了一種純粹的快樂。我們不再需要別人回應什麼,就只是單純的因為想到對方、看到對方、接觸到對方,就能感覺到這種喜悅。彼此不再是因為要「不痛苦」才在一起,只是因為覺得開心而相處,這樣的喜歡,不會帶給任何人痛苦。
 
  所有會讓人感到痛苦的喜歡,我認為都是來自個人的不滿足,這種喜歡是一個強迫別人回應的執念,說是喜歡,我覺得更接近於一種個人需求。如果我們喜歡吃蘋果,會因為吃到蘋果感到開心;但當我們對蘋果產生了執念,就會因為吃不到蘋果而痛苦。這時候我們對蘋果的喜歡就不再是單純的喜歡,而是一種非吃到不可的執著。對人的喜歡與執著也是如此。
 
  以前,我交了十九個女朋友,始終無法脫離這樣的迴圈,總是因為需要而去戀愛,因為不需要而分開,分開後又因為痛苦去找下一個人來填滿這個需求,永無止盡的在這樣的循環中輪迴。那時候我也沒辦法理解什麼叫作「只是喜歡」,我也跟大部分的人一樣,認為喜歡就會想在一起、喜歡就要得到。但當我能夠照顧好自己的需求、能接受別人有別人的選擇之後,喜歡就變成了一件很單純的事,就只是我喜歡什麼,不再和任何東西掛勾。
 
  這時候,喜歡變成了一種想要,不再是一種需要,而兩個人都能在這段關係裡自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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