談戀愛前,你該先確定的三個步驟

  很多學生曾經跟我說過:「為什麼要學技巧?如果一個人真的愛我,那他不是應該要愛我的全部嗎?」


  的確,這對大多數的人來說,可能都是個相當矛盾的問題,因為我們都追求著無條件的愛。在我們的認知裡,愛是一種純粹的感情,它似乎不該被任何外力給干擾。

  但在解釋這個問題以前,我想先說說另外一件小事:

  這行做久了,要判斷一個人的感情狀況,其實是非常快速而簡單的。諸如:這個人有沒有辦法吸引到自己喜歡的對象,還是喜歡的人都不喜歡他?這個人追求者多不多,而他有沒有刻意在養線?這些都是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看出來的。

  要看出這些東西,其實也不是太難,基本上我的著眼點只有三個:
一,這個人對自己以何種形態存在有沒有意識二,這個人對自己正在做的行動有沒有意識三,這個人對於自己的目標有沒有意識

  只要三點都符合,那麼這個人在吸引上,多半沒什麼大問題,唯一的影響大概只有當事人有多喜歡這個吸引到的對象而已。

  但如果第一點不符合,那麼這個人多半會讓人覺得不太舒服,吸引到喜歡對象的機率會極低;如果不符合的是第二點,那麼這個人會很容易焦慮,做每一件事都得思考對不對,偏又找不到正確答案;如果不符合的是第三點,那這個人不是完全不行動,就是不斷自相矛盾,一邊行動又一邊阻止自己行動。

  那麼為什麼要先講這些呢?這跟學不學技巧有什麼關係?

  基本上,所謂的技巧就是第二點——有意識的行動。而第一點是所謂的「自我認知」,第三點是「明確且能執行的目標」。

  這三點是當人們想完成任何事以前,都得經歷的過程。不管我們想做的事是什麼,首先我們都會出現目標,當目標出現之後,透過自我認知建立初步的行動方針,最後藉著有意識的行動來達成目標。

  用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,大家可能會更清楚:

  如果我想努力讀書,考一間好學校,那麼首先我可能要先把目標訂出來,例如台大XX系,然後我要去查查歷屆的錄取分數,這樣我才能更清楚知道自己大概要達到什麼水平。接著,我得看看我現在的成績,跟我的目標距離有多大,我的強項科目和弱項科目是什麼,以及我擁有多少時間可以準備。最後,我要搞清楚何種方式讀書對我來說是最有效率的,包含我適合什麼樣的環境,是圖書館?還是K書中心?還是待在家裡或補習班?那我該用心智圖做筆記,還是條列式更容易吸收?搞懂之後,就開始認真唸書,然後去考試跟等待放榜。

  這整個過程就是三個步驟的循環,只要缺少了其中一個,都有可能妨礙我們完成目標。如果缺少的是明確可執行的目標,那麼我們就會茫然(目標這項裡面最大的危機,其實在於我們不見得能搞清楚自己意識與潛意識的目標是否一致);如果缺少的是自我認知,那麼我們可能過於自卑或過於自信,也會因為不了解自己,無法找出適合自己的方法;而如果缺少的是方法,那麼我們就會沒有效率,難以確實完成該做的事,讓事情變得事倍功半。

  把這個概念換到感情裡,大概會長這樣:

  首先,當我們遇到一個人類,我們可以先決定一個明確可執行的目標,例如多認識對方。在決定了要多認識對方之後,我們可以開始思考自己所給人的感覺,以及自己擅長和有興趣的是什麼,可以從哪邊切入;想完了之後,我們就要開始多跟對方相處,而在相處的每一個過程裡,你決定怎麼呈現自己、怎麼應對,就是所謂的技巧。而技巧會讓人產生相應的感覺,感覺則會決定最後的結果。

  當我們的目標不明確(例如根本啥都沒想),容易出現的狀況就是當對方出了一招不小心打中你之後,你就整個人直接陷落,然後毫無對策。那如果是目標無法執行(例如目標是想跟人家交往),你就會因為根本不知道從現在的關係走到交往,中間到底要做些什麼,而變得手足無措,然後像無頭蒼蠅一樣亂衝亂竄。

  那如果是自我認知不足,就會因為根本沒搞清楚自己的定位,而做出讓人傻眼的事(例如以為自己很帥氣,所以就去壁咚別人)。同時,也因為根本搞不清楚自己,所以不知道自己更擅長什麼與不擅長什麼,導致無法決定自己的路線。

  最後,即使你有了明確可執行的目標,以及清楚的自我定位,如果你無法透過準確的控制自己,來呈現你所想呈現的感覺,最後事情就會跟你預期中的相差很遠。

  所有的技術其實都只是為了讓腦中的想像,最後在現實世界中成形,它存在於每個領域。繪畫就是想讓腦中的那幅圖樣,最後能精準的呈現在畫布上;音樂就是為了讓腦中的旋律,最後能被其它人也精準的聽見;甚至科技,也都是為了讓腦海中的想像,最後化作現實被理解(想想飛機、想想手機、想想電腦)。

  技術其實並不是為了控制別人的反應,任何技術其實都只是為了讓腦中的世界化為現實,為了做到這件事,每個領域的人都不斷的精煉。

  所以當戀愛用上了技術,是不是就不再純潔?我覺得那是對技術不當的理解。至少在我的認知裡,我的每一項技術,都是為了精準的控制自己要呈現給別人的感覺、為了不讓對方理解錯誤、為了正確傳達我想傳達的訊息,所精煉出來的結果。而最後對方要怎麼想、要怎麼決定,那是對方的選擇,我只是盡力將我能做的事做到最好,而不是躺在那軟爛,希望別人接受「全部的我」。

  所以下次,如果你又思考起:「喜歡不就是喜歡全部的我嗎?」這句話時,我希望你能想想,什麼是全部的你呢?你為自己想要的感情做了什麼呢?難道努力不也是全部的你的一個部分嗎?

  如果你卡在吸引總是沒有結果,那麼或許你該想想上面的三個步驟,你都搞清楚了嗎?你是有意識的在談戀愛嗎?還是只是被所謂的「感覺」帶著走?你知道你想傳達的是什麼,而你又知道該怎麼傳達嗎?

 以上幾點,希望大家共勉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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